永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
新永兴 • 要闻
2021-04-29 10:23:32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4月29日讯】4月28日,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云主持召开永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研究相关工作方案和相关建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永兴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案、关于调整郴州市五届人大代表述职安排的建议和关于调整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会议安排的建议。

会议指出,5-6月,永兴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永兴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分为组织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会议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及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各自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做好自查、情况汇报工作,并要主动配合,做好现场准备、资料提供、座谈会组织等各项调研工作;各执法检查组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检查重点,细化各执法检查小组工作方案,召开由相关单位、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村镇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被检查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各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参加执法检查行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注意收集整理,提交永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研究后交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艳花、刘爱军、雷志罡参加会议。

作者:朱熙

责编:何文静 王楚熠(实习)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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