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是“避风港”!违反规定必收监
古丈融媒 • 资讯
2025-04-30 10:18:17

古丈融媒4月30日讯(通讯员 施寰)为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筑牢刑罚执行底线,4月28日,古丈县司法局联合吉首市人民法院、古丈县公安局、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石某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切实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案件详情:违规行为触底线

社区矫正对象石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在矫正期间多次踩线:

(一) 擅自脱离监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

(二)拒不配合矫治:缺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

(三)对抗监管措施:在信息化监管APP中无故未签到多次。

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监管规定,受到教育谈话、警告、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最终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

警示:珍惜改造机会,莫触法律底线,缓刑非“自由档”,缓刑是法律给予的改过机会,而非“脱管特权”,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古丈县司法局将以此次案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规必究”的强烈信号,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古丈奠定坚实基础。

责编:王紫茜

一审:王紫茜

二审:齐菲

三审:陈真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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