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年审工作的公告
今日平江 • 民政局
2025-03-04 08:53:15

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5〕3号)要求和《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对象年审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2025年3月4日至4月30日

二、年审对象:2025年2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

三、年审程序:

1.3月4日-3月15日:乡镇(街道)民政办、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对年审对象、家庭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2.3月4日-3月31日:乡镇(街道)民政办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支出和财产变化等情况,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

3.3月15日-4月5日:县民政局全面审查乡镇上报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对审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

4.4月5日-4月30日:县民政局将年审结果在对象所在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及相关官方网站公布。乡镇(街道)规范填写入户调查表、家庭收入核算评估表、动态管理记录表等行政文书。年审形成的复审、调整和停止等动态管理材料,整理归入“一户一档”案卷,并将历史档案遗失、短缺的资料重新补充完善。

说明:年审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年审核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有关核查,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导致无法确定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县民政局可以决定暂停发放其救助金。



平江县民政局

2025年3月4日


作者:平江县民政局

责编:姚亮

来源:平江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