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新闻网1月25日讯(记者 张孟成)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家在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合法证照的情况下,妄图通过非法经营手段谋取暴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连日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省市区部署,联合公安、城管、市监、交通等多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等违法行为。
案例1:2024年12月14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对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电工机械厂杨某住处的杂物间进行核查,发现该处储存烟花爆竹42种,共计275箱(盒)进行售卖。经现场核查,杨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鉴于杨某有立功表现,岳塘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杨某作出责令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处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非法经营所得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2024 年 12 月 31 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对东坪街道某名烟名酒商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商行注册经营者为罗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岳塘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57种,共计182.5箱(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商行作出责令停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岳塘区应急管理局对上述两个案件的举报人各奖励2000元。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合法证照擅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公安、应急等部门将采取雷霆手段,重拳出击,让任何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无处遁形。
举报重奖: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开展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热线:0731-55568229。
作者:张孟成
责编:郭星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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