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思洋)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人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最终的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案件回顾
2023年3月1日,伍某某给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派遣伍某某前往某医院领取传单,伍某某在街上发放某医院传单时摔倒,导致左侧肱骨骨颈粉碎性骨折、左侧肩胛盂骨折,住院治疗21天。出院后伍某某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某医院多次调解,后经湘潭市雨湖区云塘街道调解未果。
经查,伍某某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派遣,为某医院发放传单,因自己没有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只能选择把某医院告上法庭。被告某医院要求追加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替代某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供了某医院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某医院和某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两被告作为适格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过程
承办人接手案件后确定了案件事实及争执焦点,原告伍某某与被告某医院、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分歧在于:原告伍某某请求赔偿的各项费用总额;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两被告之间的责任承担如何认定。某医院辩称本单位与伍某某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双方系承包关系,应按照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在掌握双方之间的主要矛盾后,承办人向原被告当事人阐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人体损伤伤残各个等级的赔偿标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侵权纠纷等相关规定,并从情理角度让双方“换位思考”,尽早化解纠纷并实行兑现维权。通过调查取证,配合法院与原被告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及利弊,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伍某某住院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最终,原告伍某某所有费用全部赔偿到位,圆满解决了纠纷。该案的调解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心中有群众,搭起“连心桥”
通过调解此案,湘潭市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高效化解伍某某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实现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不上交,在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也解决了当事人追求的实体公正,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刘思洋
责编:易阳思
来源:雨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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