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2024年,我国出台了新的酒驾、醉驾相关法规,对酒驾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以及预防措施都进行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但现实生活中,依旧有不少“心大”的驾驶员对此“充耳不闻”,依旧选择酒后驾车上路,驾驶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小型汽车。
“1号嗲嗲”何某某
9月20日中午,汨罗市交警大队长乐中队在辖区长乐镇海山村路段持续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交警共查处3名“酒司机”,而这3名竟无一例外全达到了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令现场民警无奈直呼:真是嗲嗲!
“我以前就喝了酒骑着摩托车上过路,只是没被你们抓到过!”在当天查处过程中,“1号嗲嗲”何某某无证驾驶了一辆未注册登记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尽管“1号嗲嗲”在现场已“束手待擒”,但他依旧坚定地认为自己此番遭遇只是运气不好,向民警表达了深刻的“遗憾”:“我今天还没喝尽兴呢!”
“2号嗲嗲”熊某某
“2号嗲嗲”熊某某驾驶了一辆三轮摩托车。此前他不仅为三轮车上了牌照,还购买了保险,交通法规意识可谓十分不错。但是,直到呼气时酒精测试仪测试出的145mg/100ml,这个原本值得骄傲的“人设”轻轻地“碎了”。
“一旦血检结果超过150mg/100ml,驾驶员将被立案,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长乐中队民警提醒“2号嗲嗲”。听闻这个结果,原本抱着侥幸心理的他更慌了。
根据相关法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被认定为饮酒驾车,而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则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构成刑事犯罪。
但值得一提的是,如果醉驾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一旦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mg/100ml,或者80mg/100ml以上还碰上15种情况,比如事故后逃逸、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那就属于直接立案没商量。
醉驾立案标准
目前,长乐中队已将查处的3名“醉司机”带到医院抽血送检,随后被带至执法办案区接受进一步调查。
一审:徐 娟
二审:刘晓元
三审:杨剑波
作者:张为
责编:刘晓元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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