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网络安全,拒绝“按键伤人”
湖南法治报 • 时评
2024-09-14 13:28:0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文祺)“我同意法院的调解方案,什么时候可以签协议”。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在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经本院查明,原、被告四名00后年轻人因“粉”韩国热门男团不同“本命”,在微博上产生口角,矛盾愈演愈烈,后发酵至被告将原告照片、个人视频、微信、住址等个人信息发布至微博,并开通微博话题进行负面传播,阅读量超百万,导致原告因心理健康及精神状态受影响就医治疗,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名誉权。

本院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域,网络用户在微博这一网络公共空间充分享有网络自由表达权利的同时,亦应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尊重相关当事主体的相关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等。三名被告作为微博认证博主,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文娱影响力,应属公众人物的范畴,其上述行为确误导公众对原告作出负面评价,构成名誉侵权。考虑到原、被告年龄较小,且被告经法院释明已知其存在过错,本院组织线上调解成功调解本案,三名被告各赔偿原告3000元,并在微博置顶道歉一个月,将始于网络的矛盾化解于网络。

法官寄语:互联网时代,网络与信息安全深刻影响着每一个人的安全感。因此,每个人都有责任做正能量的传播者、网络安全的维护者,携手守护网络安全。网络暴力并非新鲜话题。希望未来键盘的每一次敲击,都不再输出言语暴力,而是用来表达善意。

作者:陈文祺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