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五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
新绥宁 • 时政
2024-05-31 16:45:02

新绥宁客户端5月31日讯(记者 唐芳艳 谢宇峰 通讯员 向志强5月30日下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五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委书记佘芝云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强调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纪律学习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绥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贤钦,唐枝、石亮明、梁乐高、袁玲、向国胜、陵建华、张立名、周楚舜等在职县级领导参加学习。

会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莫秀珍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进行授课。县领导唐枝、袁玲、陵建华、罗青松、雷厚前依次作学习研讨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要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以更强自觉知纪于心、履纪于行、守纪于常。要突出令行禁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突出组织原则,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断强化组织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等关系,自觉遵守组织制度、接受组织监督。要突出拒腐防变,严守党的廉洁纪律,深化“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属谋私利等专项治理行动,当好良好政治生态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突出民生为本,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常态化开展“走找想促”,重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要突出担当作为,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突出健康向上,严守党的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坚守正派作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抓实责任落地、学习培训、警示教育、学用结合,切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责编:杨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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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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