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严防未成年人在河道、水库、水渠、 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的通告
龙源临武 • 公示公告
2024-05-24 15:58:57

为预防和杜绝未成年人(含中小学生、幼儿,下同)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防未成年人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河道、水库、水渠、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嬉水。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护,严防到危险水域游泳、嬉水,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四、各乡镇、村委、水库管理单位、电站业主等单位要加大所辖河道、水库、水渠、山塘的管护,在水域入口或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警示牌、责任牌,成立巡查巡逻队,加强对重点水域的日常巡查,落实管控措施。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河道、水库、水渠、山塘等涉水区域违规游泳、捕鱼、嬉水等危险行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上述危险行为。举报电话:0735—6322422。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人民政府

专题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