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山乡新巨变 多彩新赫山"兰溪双桡龙舟表演赛活动期间赫山地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新赫山 • 乡镇部门
2024-05-27 17:51:48
为确保2024年端午节兰溪双桡龙舟群众性活动顺利举行,维护公共安全和活动周边低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区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地点及管控措施:6月6日、6月8日、6月10日6时至20时,兰溪河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为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批准闯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主同意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球等航空器)。
三、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2024年5月27日
责编:顾宇帆
一审: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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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向杰
来源: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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