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 一男子祭祖失火烧山 被刑拘
云上新化 • 时政新闻
2024-03-28 19:09:57
清明时节提倡文明祭扫
可有人上坟时偏偏不当用火
导致失火烧山
付出惨痛代价
近日,新化公安
依法查处一起失火案
刑事拘留1人

3月23日,刘某柳一家到西河镇某村坟山祭祖,期间,刘某柳燃放的炮仗不慎引燃坟纸,燃烧的坟纸飘落地上又引燃茅草,由于风势较大,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初步统计,过火林地面积上百亩。目前,刘某柳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民警提醒
清明时节天干物燥燃点多,广大群众要做到文明祭扫,切实排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如不慎引发火灾,轻则赔偿,重则坐牢,必将悔之晚矣。

相关法律

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者:李智

责编:曹向潮

一审:罗忠

二审:段跃新

三审:曹庆华

来源:新化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