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长逐梦 美好湘阴 

掌上湘阴讯(通讯员 杨琴 王正军)笔者从8月30日县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全县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大会上获悉,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将于9月1日开学、开课,为确保新学年开好头,起好步,该局联合县发改、财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出台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文件,对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学费、课本费、课本目录及价格,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订购推荐目录及最高指导价等收费事项进行了明确。
湘阴县发改局、湘阴县财政局、湘阴县教育局、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和《岳阳市发改委、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体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20〕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可在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
(三)普通高中学校: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就餐卡补办费、新生入学体检费。
二、收费标准
(四)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五)课本费:普通高中课本费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岳教体通〔2020〕78号)明确的目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下达的价格,学校征订的版本,学生选定的课程等情况,据实收取。符合国家免课本费政策的高中生免缴课本费。
(六)作业本费: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应严格控制在标准以内:1-2年级不超过7元/生· 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过30元/生·期。(作业本数量1-2年级9个,3-6年级11个,7-9年级15个,高中26个。)
(七)伙食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也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伙食费最高定额标准为:早餐不超过4.5元/人· 餐、中餐不超过7元/人·餐、晚餐不超过7.5元/人·餐,按实收取。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学校食堂要遵循“保本不营利”的原则,严禁营利,并按规定建立单独的伙食台帐,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八)住宿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全免;高中阶段有寄宿的学校,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由县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最高限额内,分学校审批,分栋(层)公示;实行公寓的学校,公寓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分类定价,具体标准由县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7〕915号)的有关规定分学校审定。
(九)教辅材料费: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继续按《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限年级”:限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使用教辅材料;“限学科”:限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限范围”: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办通〔2020〕25号)内选订;“限数量”:限“一科一辅”,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限总额”:三、四、五、六年级限70元以内,七年级限100元以内,八年级限1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限26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限200元以内,高二年级限3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42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同时,每本教辅材料的单价不超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规定的最高指导价。
符合国家免教辅材料费政策的学生免缴教辅材料费。
(十)校服费:高中阶段学校推行校服。校服价格继续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小学夏装不超过8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90元/套,小学冬装不超过18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100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25元/套,中学冬装不超过230元/套,增加荧光标识的校服每套增加最高不超过5元。校服的具体价格由县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上述标准从严核定,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必须严格遵循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校服采购的规范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校服的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各学校要对家庭困难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十一)就餐卡补办费:普通高中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首次办就餐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收取成本费10元/张。
(十二)校外活动费: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十三)新生入学体检费: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代收取,体检项目为:(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十四)课后服务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岳教体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原则,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岳阳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各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时一并明确。课后服务收费应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
三、退费政策
(十五)退费: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过去一学年,我县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宗旨,学校建设和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工作成效凸显,教师队伍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升,尊师重教氛围日益浓厚。2020年高考一本上线人数978人,600分以上人数185人,创历史新高,一、二本上线人数1796人,创历史之最。2人荣录清华,1人荣录北大。全县乡镇公办幼儿园实现100%覆盖;6-16周岁义务教育适龄残障儿童安置入学率达99.53%;“阳光招生”启用网络平台统一报名、招生、录取、管理;应助尽助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的目标。 会议对新学年教育教学、秋季收费、校园安全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学校要紧绷疫情防控弦,压实防控责任,做实防控举措,确保正常教学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要明确新学期工作任务,抓好常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做到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做好学生资助,绝不能出现“因贫失学辍学”;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坚定教育质量核心,深入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改革措施落地落实;要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从严加强财务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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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771号)和《岳阳市发改委、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体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20〕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可在自愿的前提下,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
(三)普通高中学校: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校外活动费、就餐卡补办费、新生入学体检费。
二、收费标准
(四)学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五)课本费:普通高中课本费根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目录>的通知》(岳教体通〔2020〕78号)明确的目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627号)下达的价格,学校征订的版本,学生选定的课程等情况,据实收取。符合国家免课本费政策的高中生免缴课本费。
(六)作业本费: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应严格控制在标准以内:1-2年级不超过7元/生· 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过30元/生·期。(作业本数量1-2年级9个,3-6年级11个,7-9年级15个,高中26个。)
(七)伙食费: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也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伙食费最高定额标准为:早餐不超过4.5元/人· 餐、中餐不超过7元/人·餐、晚餐不超过7.5元/人·餐,按实收取。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学校食堂要遵循“保本不营利”的原则,严禁营利,并按规定建立单独的伙食台帐,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八)住宿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全免;高中阶段有寄宿的学校,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由县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最高限额内,分学校审批,分栋(层)公示;实行公寓的学校,公寓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分类定价,具体标准由县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教〔2017〕915号)的有关规定分学校审定。
(九)教辅材料费: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继续按《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限年级”:限小学三到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可推荐使用教辅材料;“限学科”:限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五个学科,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的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可以推荐选用征订相应教辅材料;“限范围”: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岳教体办通〔2020〕25号)内选订;“限数量”:限“一科一辅”,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限总额”:三、四、五、六年级限70元以内,七年级限100元以内,八年级限1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九年级限26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一年级限200元以内,高二年级限35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限420元以内(含考试辅导材料),同时,每本教辅材料的单价不超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规定的最高指导价。
符合国家免教辅材料费政策的学生免缴教辅材料费。
(十)校服费:高中阶段学校推行校服。校服价格继续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小学夏装不超过8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90元/套,小学冬装不超过18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100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25元/套,中学冬装不超过230元/套,增加荧光标识的校服每套增加最高不超过5元。校服的具体价格由县价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上述标准从严核定,校服的安全与质量必须严格遵循GB/T31888《中小学校服》等国家标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校服采购的规范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校服的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不建议购买校服。各学校要对家庭困难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十一)就餐卡补办费:普通高中学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首次办就餐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收取成本费10元/张。
(十二)校外活动费: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校外活动时,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
(十三)新生入学体检费: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新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代收取,体检项目为:(1)内科检查:心、肺、肝、脾;(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5)形体检查:身高、体重;(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十四)课后服务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岳教体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原则,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岳阳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各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时一并明确。课后服务收费应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
三、退费政策
(十五)退费: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
会议对新学年教育教学、秋季收费、校园安全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学校要紧绷疫情防控弦,压实防控责任,做实防控举措,确保正常教学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要明确新学期工作任务,抓好常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做到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做好学生资助,绝不能出现“因贫失学辍学”;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坚定教育质量核心,深入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改革措施落地落实;要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从严加强财务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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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梦渴
来源:湘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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