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速览!耒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文明耒阳 • 要闻
2019-03-11 22:26:16

  附:具体说明

  一、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 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2.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3.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由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和管理。

  4. 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

  5. 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将市政府办公室的外事工作职责和港澳事务管理职责一并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使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名称。

  6.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7.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8. 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财经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9. 市委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领导小组改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秘书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职责由市教育局承担。

  二、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 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及老干部工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使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将市委老干部局并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委老干部局牌子。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

  2. 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将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3. 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将市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对外使用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名称。不再保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4. 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5. 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

  6. 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对外使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名称。

  7. 将市委组织部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8. 市委办公室对外使用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名称。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

  三、突出对标中央和省级以及衡阳市级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

  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标中央和省级以及衡阳市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一)新组建机构11个:

  1. 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2. 组建衡阳市生态环境耒阳分局。将耒阳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耒阳市水利局、耒阳市国土资源局、耒阳市农业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衡阳市生态环境耒阳分局,作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不计入机构限额。不再保留耒阳市环境保护局。

  3. 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农业局。

  4.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管理职责,以及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的旅游管理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使用市文物局名称。不再保留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5.组建市卫生健康局。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7.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煤炭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的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不再保留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9.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的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0.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1.组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重新组建机构2个:

  1.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2.重新组建市林业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油茶产业发展局牌子,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三)优化职责机构3个:

  1.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优化市商务和粮食局职责。将市民政局以及市直其他部门的相关职责划入市商务和粮食局。

  3.优化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职责。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四)更名机构 1个:

  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更名为市交通运输局。

  (五)调整序列的机构2个: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信访局由市委工作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六)合署办公机构1个: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七)保留机构9个: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后,我市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市委机构9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28个(不含衡阳市生态环境耒阳分局)。

  四、突出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改革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一盘棋”思想,强化各层级、各领域改革统筹,在党政机构改革外,对其他各项改革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

  (一)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切实加强人大对社会建设、监察、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对人大的部分专门委员会设置进行调整完善,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改革后,市人大常委会设置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9个。

  (二)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改革后,市政协设置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7个。

  (三)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及衡阳市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事业单位不得再使用“委、办、局、处”等称谓。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具体调整方案,待省和衡阳市核准后另行明确。

  (五)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推进和完善城市管理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耒阳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已整合相关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的,探索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实行综合执法。按照一个领域最多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下沉执法力量。乡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及人员管理办法,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

  (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乡镇(街道),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市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分步推进乡镇(街道)改革。在机构限额内,对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作进一步调整优化,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适应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

  (七)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将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适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审批、服务等方面力量和相关职能,综合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压缩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承担行业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部门的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五、突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市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科级,内设机构规格为股级。部门派出机构的规格不得高于内设机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一般应低于其主管部门。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清理设置不规范的机构编制和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严禁上级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


责编:梁昕

来源:耒阳市全媒体中心